跳到主要內容區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MENU
Search
漢堡鈕選單
回首頁
網站導覽
登入
:::
快速搜尋
搜尋
首頁
網站導覽
行政單位
人事室
法令規章E化查詢
有關政府機關(構)勞務承攬人員於派駐機關執行職務遭受他人負面言行之侵害,自115年10月27日起改依職場不法侵害事件處理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作者 :
人事室
一、依新北市政府115年10月29日新北府人考字第1152128646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1份。
2128646_保訓會函.pdf
瀏覽數:
友善列印
分享
登入成功
Close (Esc)
Share
Toggle fullscreen
Zoom in/out
Previous (arrow left)
Next (arrow 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