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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借書機 資料複印 探索新知 (視聽資料)

目前圖書館借還書業務均使用自動借書機,欲借書的同學請攜帶學生證辦理借閱。

自動借書機功能介紹:

-借書
1.點選觸控螢幕上的「借書」按鈕。
2.依照螢幕提示,將學生證放置於機器上掃描條碼。
3.將書本置放於感應區,等待機器感應。為避免感應失敗,請勿一次放三本書以上。
4.點選完成,並選擇是否列印收據。

-還書
1.點選觸控螢幕上的「還書」按鈕。
2.將書本置放於感應區,等待機器感應。為避免感應失敗,請勿一次放三本書以上。
3.若顯示書本逾期,請洽圖書館行政人員處理。

-借閱紀錄
1.點選觸控螢幕上的「借閱記錄」按鈕。
2.依照螢幕提示,將學生證放置於機器上掃描條碼。
3.螢幕即會顯示目前借閱狀況。

1. 影印資料請先到資料列印區開啟電腦,開啟要列印的檔案後,

選擇列印彩色(每頁10元)或黑白(每頁2元),

並至相對應的機台投幣

(面向資料複印區左邊機台為黑白列印;右邊機台為彩色列印)。

2. 影印時請注意勿侵犯出版品的著作權。

3. 並不得將整本圖書複印。

4. 影印時若出現問題無法排除,請馬上聯絡館員或委請義工幫忙解決。

5. 影印時盡量雙面使用,以節省資源。

6. 影印後將錯印的紙張帶走或是整齊放置廢紙箱,以維館內清潔。
 

1.本區視聽資料必須由教師申請核准即可租用,除「公播版」的教學影帶、VCD、DVD及錄音帶外,其餘不得攜出館外,一律在本館內使用。

2.劇情片多數不能公開播放,僅供個人使用,故以在館內使用為限。

3.使用視聽資料前,必須向館員登記使用的資料內容,由館員分配使用的座位,確實依照號碼進行有聲資料或多媒體教材的使用。

4.並於使用完畢後立即歸還。

5.使用視聽資料的同時,也請遵循「影音世界-個人視聽」區的規則。

6.教師若因應教學的需要,必須將視聽資料攜出館外使用,則須經館員的確認,完成借用手續,始可攜出館外使用。
 

生活書坊 (報紙、期刊、雜誌) 新高寶典 (參考工具書) 網際遨遊 (網際網路)

1.本區之當天報紙、當期期刊及雜誌等資料必須於館內閱讀,不開放借出館外。 

2.閱讀完報紙、期刊及雜誌後,請依照原來擺放位置放回原處,以利他人使用。 

3.過期之期刊完成借書手續後,則可以借出館外,並請於借用期限(五天)內歸還。 

4.過期之報紙擺放於「閒雲野鶴」區,請上三樓自行查詢閱讀,所有報紙皆不得攜出館外及剪毀、污損,以利館藏。
 

1. 本區之參考工具書僅供館內參考使用,不得攜出館外。

2. 休閒小棧之漫畫、圖書及小品僅供館內使用,不得攜出館外。

3. 閱畢後請歸回原處,以利他人使用。
 

1. 本區之電腦僅供查詢網際網路或查詢館內圖書之用,請勿用作其它用途(如:進行電腦遊戲)。
    
2.使用電腦查詢資料,每次使用前均需填寫使用登記簿,使用前電腦有問題時,需先告知館員;使用完畢後亦需登錄時間及使用情形,倘電腦發生故障,需主動提出說明。  

3.不遵守本項規定者,將限制該員在本館使用電腦的權利。

4.請勿進入色情網站或不當的網站、不亂發匿名信。請遵守網際網路的禮節。

5.由於館內電腦數量有限,無法提供太多人同時查詢,倘同一時間內有多人爭相使用時,請依先後次序,每人以使用10分鐘為限。

6.進入網際網路乃個人之行為,若於網路上有觸犯法律的情節者,需自行負擔法律責任,概與本館無關。

7.若有發生破壞本校名譽之行為,則從嚴論處。

8.若有違反上述各點之情節重大者,將依違反校規處分。

影音世界 (教學視聽) 聲光魅影 (視聽室) 教師研究區

1.使用本區的視聽設備必須由教師申請即可使用,使用前請向館員登記,分配座位。

2.經本館館員分配之後將發給每人一副耳機,作為接收聲音之用,使用時必須以耳機收音,避免影響館內其它人員的安寧。

3.耳機亦應妥慎使用,於用畢後連同借用的錄影帶一併交回。

4.使用的視聽教材以本館提供的視聽資料為主,倘需要自備視聽教材者,需經過館員的確認核可後,方得進行使用。

5.若以自備錄影帶,未經過館員核可,而內容不符合在校內使用的原則或污損毀壞館內的視聽設備,則前者以校規論處,後者須負損害賠償之責任。

6.使用時需依照視聽設備上的操作說明操作,不得隨意更動操作說明上未列出的任何設定值。

7.用畢應關閉該組視聽設備之總電源,並將椅子靠置整齊,帶走所有個人物品,回復使用前之狀態,以利後來者使用。

1.本區視聽室使用以8至10人為限,必須由教師申請即可使用。

2.每間視聽室設備可使用錄影帶、DVD或VCD光碟為視聽教材。

3.使用前請向館員登記,請館員開啟使用視聽室,並作使用前檢查。

4.使用後請館員檢查,並將使用情形詳細登記於使用記錄簿。

5.未經館員確認,而自行離去,則視同借用中,若因而遺失、損壞物品,需負保管賠償責任。

6.視聽教材以本館提供的視聽資料為主,倘需要自備視聽教材者,需經過館員的確認核可後,方得進行使用。

7.若以自備錄影帶、DVD或VCD光碟,未經過館員核可,而內容不符合在校內使用的原則或污損毀壞館內的視聽設備,則前者以校規論處,後者須負損害賠償之責任。

8.使用時需依照視聽設備上的操作說明操作,不得隨意更動操作說明上未列出的任何設定值。

9.用畢應關閉該組視聽設備之總電源,帶走所有個人物品,回復使用前之狀態,以利後來者使用。
 

1.教師需使用本區以每位教師一個座位為限,使用前請向館員登記,使用以2週為週期,可以再行登記續用。 

2.使用本區時,本館不負責物品之保管責任,請借用之教師自行注意個人貴重物品之收藏。

3.並請教師於離開時整理桌面資料擺放整齊,以維館內的整齊。 教師研究區提供本校教職員工進行教學研究及個人研究用,學生禁止進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