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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申請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學年度第1學期弱勢學生早午餐補助者,請於114年9月12日下午5點以前至學務處衛生組辦理補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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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衛生組
補助對象資格:
1、家庭為低收入戶者。
2、家庭為中低收入戶者。
3、學生本人為身心障礙者(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4、學生本人領有弱勢兒少生活扶助證明者。
5、家庭突發因素及經導師訪視認定無力支付早餐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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