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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新北市太陽之子教育基金會 清寒優秀學生助學金

作者 : 註冊組

財團法人新北市太陽之子教育基金會

清寒優秀學生助學金

實施對象:

新北市國小、國中、高中學生,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家境清寒、2.學業成績優秀、3.具備特殊潛能或資優特質,並由各校老師推薦

受助資格:

一、在校學業成績:前一學年成績平均,國小及國中須達90分以上、高中須達85分以上。若為一年級下學期學生,可提供上一學期成績單作為審核依據。若未達成績標準,須附上導師或學校推薦函,以供審核。

二、具一項以上特殊才能或潛力(如語文、數理、科技創作、邏輯思考等),並經教師或導師具名推薦,說明學生之特質與潛力領域。

三、家庭清寒,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中低收入證明、家庭狀況說明等)

不符合清寒優秀助學金補助資格:

一、全家每人每月平均收入超過當年度最低基本工資者。

二、雖具清寒背景,但缺乏展現任何才能特質或潛力者,即便成績達標,亦不納入補助。

三、其他(休學、降轉、畢業、家庭經濟狀況已獲改善)。

詳細辦法及申請書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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