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高中音樂班 術科加修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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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特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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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1. 每人至多可加修「兩項」。
2. 加修費用以及支付方式由學生自行與授課老師確認。
3. 每學期都需重新提出加修申請,舊生請提前於前一學期末提出申請。
依表上之順序完成簽名與意見回饋後,於各學期公告之截止日前送交至特教組。
術科-加修申請表113.5.24.pdf
術科-加修申請表113.5.2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