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轉(再)任聘僱人員者當年度慰勞假計算方式,及轉(再)任公務人員(聘僱人員)者之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與未休假加班費核(結)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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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人事室
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如附件。
附件-總處來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