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函以,有關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所定「本機關人員」適用範圍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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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人事室
一、依新北市政府115年9月3日新北府人考字第1151728889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1份。
原函影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