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衛生組
本校115學年度第一學期新北市教育局早、午餐補助申請開始受理,請符合資格的同學於115年9月10前至學務處衛生組提出申請,餐食補助之發放以學校審核認定發放日起算,不追溯補助。申請資格如下:
一、低收入戶者
二、中低收入戶者
三、學生本人為身心障礙者(早餐補助申請者本人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四、本人領有弱勢兒童少年生活扶助證明者
五、家庭突發因素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無力支付早餐費者
備註:欲申請臺北市低收入戶子女午餐補助者請再留意學校公告,待公告後再至學務處提出申請,各項早、午餐補助只能擇一申請,不得重複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