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新生在國中期間(112、113、114年)曾於本市或其他縣市獲得語文競賽各項(含原住民)第1~6名,請務必於115年7月14日(星期二)前填完表單,俾利報名參加115年新北巿語文競賽(區賽或巿賽)。

作者 : 教學組

說明:

一、115 學年度高中一年級者,前 1 年 (114 年 曾獲本市或其他縣市語文競賽 縣、市賽各項第 3 至 6 名者, 可由其 115 學年度所屬學校以專案方式向本局增額報名該語言該項分區賽。
二、 國中期間 ( 112、113、114年)曾於本市或其他縣市獲得語文競賽各項第1~2名者,得不經分區賽,直接報名參加該語言該項市賽(凡曾獲得全國語文競賽該語言該項該組第 1 名 ,或於 10 9 年至 114 年 全國語文競賽獲得特優者 ,不得再參加該語言該項該組之競賽) 。

三、國中期間 ( 112、113、114年)曾於本市或其他縣市獲得原住民 語文競賽各項第1~6名直接報名參加該語言該項市賽。

四、連結至 表單填語文競賽表單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