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學年度「CRPD在校園中的實踐」研習實施計畫(學校行政人員、普通班教師每學年參加融合/特殊教育知能研習須達3小時)
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18條
二、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貳、目的:提升學校教育人員在校園中實踐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以下簡稱CRPD)知能,本學年度聚焦合理調整及資訊可及性中校園易讀版文件製作,幫助本市各級學校行政人員及教師了解其原則與內涵,以落實融合教育。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新北市第二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肆、研習資訊
一、第一場:115年06月10日(星期三)線上研習連結:meet.google.com/wju-qowm-hhc(另開啟新網頁)
二、第二場:115年06月26日(星期五)線上研習連結:meet.google.com/awq-uufd-byu(另開啟新網頁)
伍、研習對象:對本議題有興趣之本市行政人員及教師可單場自由報名,各場次名額500人,本案研習可計入學校教師參與融合教育/特殊教育知能必要性研習時數,請鼓勵教師參加。
陸、研習時間及課程主題
| 日期 | 課程主題 | 講師 |
|
115月6月10日 (三) 13:30~16:30 |
CRPD中合理調整在校園中的實踐:
|
人權公約督導聯盟 黃怡碧執行長 |
|
115月6月26日 (五) 13:30~16:30 |
把複雜變簡單:易讀化(Easy-to-Read),保障障礙學生「看懂」的權利:
|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 翁亞寧社工專員 |
柒、研習時數
一、每場次3小時,請使用真實中文姓名帳號登入會議室,並務必全程參與。各場次無補簽,請在時限內完成簽到退。研習完畢會依簽到退紀錄及googlemeet系統登入時間,統計實際參與情形並據以核發時數。
二、依〈新北市教師進修研習實施要點〉,遲到、早退或因故須中途離開者,將予以扣除時數,凡缺席超過單次研習時數三分之一者,不核予研習時數。
三、請參加教師於研習完畢後1週內自行上網查詢研習時數登錄結果,若有相關疑問於研習後十天內向承辦學校查詢,逾時不受理申復。
捌、報名及錄取方式
一、請參加教師於各場次報名期限前,逕至全國特教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另開啟新頁面))/首頁,選擇「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開啟查詢/登入縣市「新北市」/依場次報名,並務必確認所填之e-mail信箱帳號是否正確,以便接收相關研習資訊。
二、若額滿將提早關閉報名系統,主辦單位保留審核權利。
三、每場研習報名截止日後,於報名網頁公告錄取名單,並依據報名資料寄信通知研習連結。
玖、注意事項
一、假務處理:核定錄取之教師,本局同意研習時間核予公假登記(課務自理)。
二、報名經錄取後請全程參與課程。不克出席者,請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主辦單位尚未審核錄取資格前,若尚在報名區間內,請自行於上開網站取消報名。
(二)已經錄取、或超過報名期限以至於無法取消者,請於研習前來信第二特教資源中心(promote@sec.ntpc.edu.tw),審核欄列為「請假未參加」。
(三)研習當日臨時無法出席者,請於研習後3天內填妥「教育局特教科研習請假單」,核章後掃描e-mail至國光特教中心(promote@sec.ntpc.edu.tw)辦理請假事宜,假單請逕至本市特教資訊網/活動訊息/研習資訊下載。
三、線上研習場次,網路會議室名額有限,研習連結請妥善保管勿外流,以免影響錄取學員之參與權利。一經錄取請準時入席並全程參與。無故缺席者,將影響本系列其他場次研習之錄取順位。
壹拾、本案經費由第二(原國光)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壹拾壹、本計畫報請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