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保祿清寒獎助學金(115.4.13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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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註冊組
聖保祿清寒獎助學金
申請對象:
凡設籍新北市之市民,家境清寒,在校學期平均成績達70 分以上者
申請資料:
新北市各區公所開立之新北市社會福利資格證明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乙份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前一學期成績單
申請期限:115年4月13日(一)中午12:00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詳細規定請參閱附件
(公告)114-2聖保祿獎學金辦法及申請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