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1. 隔代教養之學生
2. 具低收、中低收或村里長開立清寒證明
3. 申請人祖父母之其中一位年齡須滿65歲以上(原住民須滿55歲以上),且設籍新北市。
4. 殘障/重大傷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中一位須設籍於新北市,且領有殘障手冊/重大疾病手冊者則不受年齡限制,將統一以「急難救助金」提供補助。
申請表件
1. 申請表1份。
2. 社福/清寒、傷殘證明
(1) 檢附申請人設籍新北市之所屬「戶籍謄本」(一份)
(2)至所屬新北市戶籍地區公所申請「社會福利資格證明」(一份)或至里民辦公處申請「清寒證明」(一份)
(3)領有殘障手冊/重大疾病患者,請提供「殘障手冊影本」(一份)或醫院開立「重大傷殘或疾病診斷書影本」(一份)
3. 身分證影本及存摺影本
(1) 申請人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2)申請人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銀行或郵局帳戶存摺影本(一份)
※請提供符合年滿65歲(原住民年滿55歲)之祖父母身分證影本及存摺影本,獎助金採現金匯款方式發放。
4. 新北市戶籍謄本影本
提供申請人及祖父母戶籍謄本影本(各一份),祖孫同住提供一份即可。
5. 學業成績單
申請人在學期間歷年學業成績及操行評量表(一份)
補助金額:
1.隔代教養獎助學金10000元
2.急難救助金: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為殘障/重大傷病者:新臺幣 $ 5,000元/位
申請期限:相關表件請於115年3月9日前繳交至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