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差額補助要點,業經於114年12月31日以總處給字第 11440024671號令訂定發布,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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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人事室
詳如附件檔
附件1-來文.PDF
附件2-發布令影本.pdf
附件3-要點.pdf
附件4-總說明.pdf
附件5-逐點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