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光會第八節課扶弱助學方案
申請資格:
1.負擔家計者,因死亡、罹患重大疾病、失蹤、入獄服刑、非自願失業或其他意外失能者,導致家庭經濟陷入困難者。
2.因經濟弱勢、隔代教養、單親家庭或遭遇家庭暴力,使學生或家庭成員生活產生危機者。
3.具有學習熱忱之孩童,並由老師推薦之。
4.無其他同類型之補助者。
申請表件:
1. 課輔補助申請表(如附件)。
2. 證明文件:於證明文件欄位填寫證明文件種類,如低收入證明、身心障礙手冊等。
3. 家庭概況:由導師或學校老師提供家庭概況(需附註家庭成員、負擔家計者、房子是自有的還是承租的…等資料),並簽註說明該生確實有需此補助。
4. 附件資料:請提供該生家庭全戶的戶口名簿。
補助金額:補助金額採實報實銷
申請期限:相關表件請於114年10月9日前繳交至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