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林正雄
說明:
1. 檢附「新北市公立高級中等學校113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考場暨試場分配表」及相關注意事項,如附件。
2. 依照簡章第34頁附件15,補充說明如下:
(1) 除特教科外,其他科目不得攜帶「課本、講義、學習單」進入準備室及試場;但可以攜帶「教具、投影機、電腦及電視等設備」進入試場。(如需用到電腦等設備,請先放置於準備室外;待要進入試場時再拿取。)
(2) 特教科可攜帶「課本、講義、學習單、教具、投影機、電腦及電視等設備」進入準備室及試場。
(3) 報考清水高中音樂科的應考人,口試及試教場地為一般教室,並提供數位鋼琴1架(型號:YAMAHA CLP-735)供應考人使用。
3. 請應考人自行下載並詳閱。
4. 透過連接點即可查詢試場https://reurl.cc/GjLg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