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新北市公立高級中等學校113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錄取名單及相關注意事項,請查照。

作者 : 林正雄
說明:
1.檢附「新北市公立高級中等學校113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錄取名單及相關注意事項,如附件。

2.依照簡章第13頁之內容:
拾壹、正備取人員報到:
一、 正取人員於113年6月26日(星期三)10:00前,親自攜帶複試錄取成績單(逕自網路下載)、學歷證件及合格教師證正本,錄取體育專長類科者,需另攜帶簡章伍之二相關證件,現職人員同時檢附原服務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至各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正取人員未經錄取學校同意而未按時到場報到者視為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額滿為止,備取人員遞補時間至113年7月31日(星期三)止,實際報到時間以學校通知為準】,並接受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送請各校校長聘任並完成簽約程序。
二、 已報到之正備取人員若未能於113年8月30日(星期五)前繳齊資格相關證件者,視為放棄錄取資格(切結書報名部分,請另依切結書所載時間規定)。

3.另依據簡章第15頁之內容:
拾參、參加本次教師甄選之學校,113學年度內如需聘任代理、代課教師時,經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同意,得由本次參加甄選各校複試名冊(依甄選委員會之決議),依學校教學需求擇優聘任。
及113年6月19日「新北市公立高級中等學校113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 第4次委員會議紀錄」,各校【得由本次參加甄選各校複試名冊,依學校教學需求擇優聘任代理、代課教師,不需再辦理代理、代課教師甄選】。